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工作方案》(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18号),2023年度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评审工作已完成,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54人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县人力社保局人才职建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3-84126237
附件: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3年示范区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副高级)联合评审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