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天凝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省二级公办幼儿园,创建于1993年,2019年新建迁址到天凝大道1533号。
因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经嘉善县教育局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幼儿教师、保育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非编教师:4名
(二)保育员:1名
招聘条件
非编教师: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招聘对象
非编教师:
(一)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已在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的非编教师,参加报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满5年,且征得园长同意后方可报名。
保育员:
1.户籍在嘉善所辖范围的常住人口,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5.1.1以后出生),女性,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爱心和奉献精神。
3.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0日(一天)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
嘉善县天凝镇中心幼儿园(天凝大道1533号)
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2020年嘉善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每位应聘人员同一时段限报一个岗位。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保育员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5.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和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并分别按60%、40%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试讲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2.试讲。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保育员: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考试的具体时间报名当天通知。
体检
非编教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保育员:
各岗位人员面试通过后电话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放弃、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据《嘉善县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陈老师:13429446608
应老师:1588830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