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一盘棋”精准产业招商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的精神,培养一支专业的招商员队伍,组建专业、高效的产业招商队伍,全力开展产业招商,经研究决定,通过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职招商员。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专职招商员8名。
具体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素养
1.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企业忠诚度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3. 诚信、积极、内驱力和抗压力强;
4. 能胜任驻境内外工作或经常性出差、驻点招商(适合男性);
5. 无重大疾病史,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及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985、211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国(境)外位列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生命健康三大产业相关专业;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熟练掌握 1 门或以上的外语。其中具有2年左右的产业招商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可不限专业。英语专业 8 级、熟悉荷兰语及其他语种证书人员优先。
4. 对招商营销工作感兴趣,善于学习,思维敏捷,有较强的观察力和处事应变能力;
5. 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建办(517室)。联系电话:84252189。
3.报名办法:报名时填写《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职招商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谈。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如报考人员小于30人的,直接进行面谈;如报考人员大于30人的,进行笔试和面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和能力,主要是对时事政治、经济工作、产业招商等的了解掌握情况、文字写作和应变能力等。如需开展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面谈侧重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笔试和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笔试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谈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谈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只进行面谈的,按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体检、考察环节按面谈成绩高低可对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谈、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名岗位为计划推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和选拔对象个人专长可作适当调整。如报名人员较少或没有合适人选,该岗位作相应核减。
(五)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待遇为年薪不低于12万元(包含五险一金)。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考可按规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解释。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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