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嘉善县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善人社[2019]17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我县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3月28日以后引进到我县全职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下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房地产业、非县属国企、劳务派遣人员)。引进对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满1周年;
2.按照《关于印发嘉善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善政发〔2014〕77号)文件规定执行的已通过申报2017年度、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补贴但未执行完毕的高层次人才。
所有申报高层次人才补贴人员须来嘉善全职工作;不包括退休后返聘来嘉善工作的人员或在嘉善工作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期间申请人仍需全职在岗,且社保无中断记录。
二、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1”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3万元/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1.5万元/年,自申请之年起连续发放三年;
2.“申报对象2”仍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三、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
四、申报流程
(一)按2019年文件标准执行的高层次人才
个人申请:登录“嘉善县人才服务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jsxrcfw.com),完成注册后(所在用人单位注册完成后方可个人注册)点击“人才综合补贴”栏目进入申报页面,选择申请类型为“高层次人才补贴”并按要求完整填报申报信息。
单位审核:5月11日至6月3日,各用人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主要审核相关材料完整度及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全后及时审核通过。
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6月9日前,各主管部门、镇(街道)对通过单位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复审。
人社部门审核:6月12日前,县人力社保局对通过主管部门、镇(街道)复审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审查。
现场提交:受疫情影响,经人社部门网上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按要求打印申报系统内可生成的申报表(须本人签字),由单位经办人于6月15日-19日统一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工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或镇(街道)审验。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经办人核对完于6月24日前集中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职建科(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3)。
认定发放:经人社部门终审通过后向社会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补贴标准发放。
(二)按2014年文件标准未执行完毕的高层次人才请提交以下材料:
1.《嘉善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适用2014年政策)》(附件1)一式两份;
2.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1年以上且提交时仍在合同期内);申请人是企事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2019年1月至今连续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获取个人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体现出具证明前24个月缴费情况);
4.申请人个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申请高层次人才补贴人员,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如实申报。如有同一单位不同人员分别享受新老政策补贴标准的,务必注意区分不同申报流程及所需申报材料。各用人单位统一填写《嘉善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单位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材料1份,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人:杨瑞益
电话:84126193
附件:
1.嘉善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适用2014年政策)
2.嘉善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单位汇总表
3.镇(街道)及重点引才平台复审人员名册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