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嘉善县2008学年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1名,初中教师53名,小学教师50名。招聘学科见附表。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条件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除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外,2007届毕业生均须在应聘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下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嘉善籍生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届师范类毕业生,嘉善籍生源;
(3)紧缺学科的教师面向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招聘(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第一、第二批录取学生,下同),户籍不作要求;
(4)职业类学校紧缺专业科教师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户籍不作要求。
4、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与招聘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含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初中)应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职业类学校专业科教师以及紧缺学科的教师面向非师范类招聘的,教师资格证可不作要求)。
(二)、招聘的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应聘专业对口的岗位(满足下列条件(1)或(2)的毕业生可应聘专业相近岗位),可不受户籍限制。毕业生可直接到招聘学校报名,招聘学校将材料汇总,报教育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学校组织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组织体检、考核、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1)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以上;
(2)重点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和称号的毕业生;
(3)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新教师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双向选择录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符合新教师招聘优先条件者除外)。
1、符合新教师招聘优先条件者的招聘时间:
2008年1月2日-2008年1月18日;
各校招聘的人数及学科必须在教育局确定的指标范围内,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及办法详见各校网站。各校在2008年1月5日前将招聘方案报教育局审批。
2、其余新教师招聘的报名时间:
2008年1月31日-2008年2月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嘉善县魏塘镇陵园路33号);
4、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08学年度中小学新教师应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08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8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5、报名确认
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08学年度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根据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要求,凭《嘉善县2008学年度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换领准考证。
6、考试
(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种形式。按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公共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教学能力测试为说课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需进行术科测试。
5、体检、考核
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分高中、初中、小学及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双向选择
体检、考核合格者和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各聘用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评。本次考评以取得的综合成绩占50%,学校考评成绩占50%计算考评总分,学校根据考评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意向。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5天。
8、办理拟聘用手续。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聘用的教师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三、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紧缺学科的教师从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职业类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在一年见习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本招聘实施意见,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根据我们现有掌握的我县师范类毕业生情况,确定招聘的紧缺学科为:中小学音乐教师。
6、考虑到在职教师流动等原因,具体招聘学科和数量以报名现场张榜公布的数据为准。
7、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027236
附件:嘉善县2008学年度各校招聘学科分布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