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2007年度我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专业类别将作相应调整。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将原“电力、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保留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3个专业。即,调整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
自2008年度起,我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对于已按调整前《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调整前的10个专业类别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已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各科目均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类别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对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类别中的另一个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该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的专业合格证明。(局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