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办法》于这个月正式施行。
而根据前程无忧《2017企业福利调研报告》显示,从福利情况来看,一线城市和非一线城市的差距也不小。一线城市中提供补充养老的企业比例为10.3%,非一线城市为7.2%;提供补充住房福利的企业比例为32.3%,非一线城市为25.5%。在提供补充住房福利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员工享有比例依旧高于其他性质企业,比例为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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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企业年金的新闻
2月新规:企业年金办法适当放宽领取条件 职工离职如何享受权益
2018年02月01日09:35 澎湃新闻
2月1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正式施行。职工退休后不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还有望获得企业年金带来的另一份收入。
不过,对于用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目前国家是“鼓励”,并非强制要求。
企业年金“试行”14年,2300多万职工获益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始于2004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从当年5月1日起施行。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1月26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体系。“三个支柱中,第一个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个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个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卢爱红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取得明显进展。到2017年底,全国已有8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300多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约1.3万亿元。
1月23日,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访谈节目中指出,《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条款不适合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与现行政策不平衡,不利于保护职工企业年金权益,覆盖面偏窄等,所以制定出台了《企业年金办法》。
聂明隽介绍,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相比,《企业年金办法》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限制企业缴费分配差距,并适当放宽了领取条件。
“从职工角度讲,企业年金可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很好的补充。”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燕萍认为,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年金是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举措,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缴纳企业年金可以比较灵活地进行分配,可以选择关键岗位人才,以适合的分配办法吸引和稳定企业核心人员。”
谢燕萍律师介绍,《企业年金办法》只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则从2014年10月起实施职业年金制度,这与企业年金有许多类似之处。
企业年金可差额分配,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5倍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有个前提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根据规定,企业应与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在缴纳的资金比例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年金办法》规定, 企业应合理确定职工企业年金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也就是说,企业年金可实施差额分配,但同一单位职工之间的年金差距,需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企业年金基金中,除了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之外,还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年金办法》在原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比如,企业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此后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补缴。
“这个规定体现了企业年金制度的灵活性,以及对企业这一市场主体地位的尊重和照顾。”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永福律师认为,《企业年金办法》中关于“补缴”条款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及职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补缴中止的缴费,更好地维护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