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发挥村(社区)专职人力社保协理员作用,根据《嘉善县人力社保协理员管理办(试行)》(善人社〔2020〕3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下简称专职人力社保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村(社区)专职人力社保协理员3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基层人力社保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嘉善县户籍(以2024年5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嘉善县罗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人力社保协理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街道招聘办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保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四、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17:00止(以成功接收报名表时间为限)。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子胥路和阳光路交叉口嘉善瑞悦商业广场)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罗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人力社保协理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以及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3-84605007)。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