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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03月31日

  根据嘉善县委办公室、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嘉善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宣传策划岗位1人。

  (二)计算机应用岗位1人。

  (三)财务辅助岗位1人。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善县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标准执行,今后每年动态调整。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广播影视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118号)3313办公室。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122。

  5.初审:对应聘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初审不通过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岗位报名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时,该岗位首轮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分若干个讨论小组,每个小组取前3名进入下一轮结构化面试,首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50人时,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践操作考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面试分数并列时,同时进入实践操作考试环节)确定实践操作考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践操作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实践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成绩×7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成绩并列时,以实践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实践操作考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参加面试、实践操作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招聘岗位.xlsx

附件2:

《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