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主要功能是培育、扶持和孵化本土社会组织,为社工人才建立交流活动的阵地,开展各类社会公益项目活动等。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有上进心、责任心,能服从单位安排,有较好的统筹、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嘉善县户籍;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填写《嘉善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个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jspyzx@163.com;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7日。
2. 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初审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3.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时,首轮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分若干个讨论小组,每个小组取前2名进入下一轮结构化面试,首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时,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取前两名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4. 体检与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5.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参照嘉善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
联系人:仇宇斐
联系电话:0573-84028133
嘉善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