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我县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和范围
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本县各类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培训内容
一般是指按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第三、四、五、六类职业(工种)所包含的内容为主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也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线上培训项目名称建议按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中类、细类的名称来确定。
培训方式
企业可根据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具体形式由企业自主确定。培训结束后,企业或线上培训机构应核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考核测试的依据。
申报备案
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登录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盖有公章的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通过后,企业凭获取的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学员名册等相关信息,按培训方案开展线上培训。
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
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
补贴申报流程
培训结束后,企业将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等,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并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
此次线上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方式,不补个人或培训机构。按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确定,且每人每个项目实际补贴的费用不超过800元。
培训成本核定
企业自主通过购买线上培训平台服务开展培训的,原则上以发票凭证核定;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需提供直接支出的成本凭证。
补贴期限
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自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后再顺延3个月。
咨询电话:84023318、84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