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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民营企业也可以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啦
2020年03月19日

 根据《嘉兴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办法(试行)》(嘉人社〔2019〕138号),将在专业技术人才集中、管理规范有序的骨干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中进行试点。

  快来看看需要同时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纳入试点企业!

  1.已建立规范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考核机制;

  2.建立与职称挂钩的薪酬待遇体系;

  3.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

  试点企业如何申报?

  提交书面申请--->审核评估--->公布名单

  试点企业如何开展评审工作?

  1、自主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包括制定评价标准、申报流程、评审办法、组建评审机构、明确职称与薪酬挂钩的保障措施等,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有关规定。

  2、开展申报人员推荐及评审

  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召开评审会,通过组织开展个人述职、综合考核等,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3、评审结果审定

  自主评审企业派员向市中评委汇报评审组织过程和评审结果情况,市中评委专家在听取自主评审企业评审情况汇报并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公布结果并制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行文公布并录入浙江省人社数据归集系统统一生成电子证书。自主评审单位根据公布文件及时将评审通过人员聘用至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联系科室:

  人才职建科(专技科)

  联系人:王磊蕾

  联系电话:0573-8412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