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嘉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3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善县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标准执行,今后每年动态调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嘉善县常住户口(以2019年8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身心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1983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19年8月14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现场填写《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122。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总成绩(含四项)240分(含)以上且每个单项成绩35分(含)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个方面。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总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人数,总分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
按体能测试总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招录人民警察要求,双眼裸视力4.8(含)以上)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七)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19年8月7日
附件1: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
附件2: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