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干部队伍,结合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教师1464人;
2、警务辅助人员700人;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人;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师范类及相近专业,详见附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初中以上学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阶段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
(3)本次招聘主要面向高校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4)能够提供人事档案。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各学段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所有应聘教师要求能够规范书写汉字。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警务辅助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应、历届毕业生。
2、退伍军人。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自愿长期从事辅警工作。
3、无违法犯罪前科。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裸眼或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
7、性别不限,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
8、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人员条件:学历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师年龄30岁以下,护士25岁以下。
2.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条件学历中专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
3、性别、族别等不限。
三、工资待遇
四、其他待遇
1、住房待遇:每2人免费提供45—50㎡周转房一套,水、电、暖、物业费自理,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乡村学校远近距离不同,分别发放100-450元/月不等,一年一发。农村工作的教师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政府发的交通补助100-200/月,一个季度发一次。
3、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