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街道)村(社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发展基础,为区(街道)文明幸福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善委〔2012〕61、62号,县委宣〔2013〕72、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主要职责
本次选拔的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岗位定性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实行“县指导培训、区(街道)统一选拔、区(街道)村(社区)共同管理使用”的协作模式。其主要职责是在区(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在村(社区)宣传委员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围绕中心大局,策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维护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运作,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长期、有效、持续运行;
4.培育群众文艺爱好者、文化骨干和带头人、积极组建基层文艺团队,发现并挖掘基层文化人才、文艺作品、文化创新等各类资源;
5.根据辖区内历史文化特点,配合区(街道)文化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6.加强与区(街道)宣传文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有关文化活动的宣传推广和信息上报工作。
7.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实践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文化服务技能;
8.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选拔计划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选拔村(社区)宣传文化员10名。其中:Ⅰ类宣传文化员5名,Ⅱ类宣传文化员5名。
三、选拔条件
(一)Ⅰ类宣传文化员选拔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22周岁以上(1992年5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3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
5. 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或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Ⅱ类宣传文化员选拔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22周岁以上(1992年5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3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惠民街道户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放宽到中专。
4.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基本电脑操作技能。
5.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5月13日——16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有关资料,填写好报名表,到开发区(惠民街道)文化站办公室报名(地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602办公室,东升路18号。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联系人:徐佳燕,手机:13575358686,电话:84644082)。报名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5月17日——20日)。区(街道)选拔办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率酌情核减选拔计划。
3.考试(5月下旬-6月上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宣传文化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Ⅰ类宣传文化员在面试考试中加一个才艺展示环节。笔试分数不带入面试。最终录取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相关成绩均向社会公布。
4. 考察与体检(6月上旬)。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6月中旬)。由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二年合同期满后,视情续订。具体工作安排由区(街道)统筹考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惠民街道)解释,咨询电话:0573-84644082。
附:《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选拔村(社区)宣传文化员报名表》
嘉善经济开发区(惠民街道)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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