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7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6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1名(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一)择优选聘
选聘名额6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二)公开选聘
职位一:选聘名额为9名。
职位二:选聘名额为9名。
职位三:选聘名额为3名。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职位一须为中共党员,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职位二须为中共党员,女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职位三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以上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须为嘉善生源。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具体资格审查、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 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选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地点:嘉兴市区(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6月10日对外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6月21日8:30—11:30,14:00—17:00
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对确定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被复审人员是中共党员的,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被复审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被复审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经体检、考核后,原则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将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在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对象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镇(街道)的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可登录“嘉善人事人才网”(网址:www.jsrcsc.com)查询相关选聘信息。本公告由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08120、84124974。
附: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择优选聘高校名单
(共35所)
一、部分211、985全国重点高校(共14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二、部分本省本科高校(共21所):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台州学院、丽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