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事业单位与国内著名高校在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县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清华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来浙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接收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来我县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来我县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主要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华东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浙江大学等10余所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为1个月左右。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需求,积极申报,认真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专业)征集表》,于3月25日前报送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
三、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接收单位可与研究生签订协议,就有关项目任务、保密等问题作具体约定。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硬卧车票请接收单位帮助解决。
四、实践活动结束后,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认真总结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并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0日前报送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
联系人:汤潇洁、石健
联系电话:84026222、84124974
地址: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附件:1.各高校院系设置情况
2.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专业)征集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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