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职改办〔2013〕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嘉职办资〔2013〕82号文件,经省计划生育卫生技术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2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嘉善县计生指导站江悦琛同志具有计划生育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嘉职办资〔2013〕88号文件,经审核,我县张兴华等2位同志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确定时间从2013年4月起算,现予以公布:
一、工程师(1人)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张兴华
二、助理研究员(1人)
浙江群鑫生物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姜仕豪
嘉善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