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五个办法的通知》善委办〔2010〕74号和《关于印发〈嘉善县创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善创才〔2011〕1号文件和落户项目合同书要求,就申报2012年度政府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型
⒈领军人才落户项目
2010年度领军人才落户项目:考核合格以上企业工作场所租金补贴、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奖励;(填写附表2、4)
2011年度领军人才落户项目:考核合格以上企业第二笔创业奖励资金、工作场所租金补贴、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奖励;(填写附表1、2、4)
2012年度领军人才落户项目:新落户企业首笔创业资助资金。(填写附表1)
⒉重点创新团队
2010、2011年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奖励;(填写附表4)
2012年重点创新团队:创新团队资助资金。(填写附表3)
以上各类补助奖励涉及“补助期间”或“申请年度”的以我县发文月份起算至2012年12月止;和县内其它补助奖励类型相同或相似,且已申报享受的,不再重复申报享受;如同期申报的,靠高享受。2010年度嘉善县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2011年1月发文确认,2011年度嘉善县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2012年5月发文确认。
二、申报所需材料
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申请补助申报材料按照《嘉善县创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及相应表格可在嘉善人事人才网(
www.jsrcsc.com)下载。
三、申报地点、时间
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科创中心、归谷园区务必及时通知所辖的领军人才企业和重点创新团队单位,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除2012年度领军人才落户项目外,于6月15日期前上报;2012年度领军人才落户项目,在接到落户园区(平台)明确通知后,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由落户园区(平台)出具《嘉善县“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项目创业启动资金拨付园区(平台)确认意见》后统一上报。
申报地点:县创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专项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二楼东2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73-89105865
附表:1、《嘉善县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嘉善县创业项目租金补贴申请表》
3、《嘉善县重点创新团队资助资金申请表》
4、《嘉善县企业和个人享受财政奖励申请表》
5、《嘉善县“创新嘉善•精英引领”计划项目创业启动资金拨付园区(平台)确认意见》
6、《嘉善县重点创新团队名单》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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