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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嘉善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04月26日 人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8号)精神以及《2013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嘉善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13年嘉善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详细报到时间及要求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领取体测通知书时间、地点及要求:报考嘉善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齐全)于2013年4月26日-27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到嘉善县公安局政治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118号嘉善县公安局 3号楼3楼3311室)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逾期不领责任自负,联系电话:0573-84232121。
  三、关于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事宜:
  1、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考公告经体测合格确定面试的人员
  2、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即体测结束后具体时间现场通知)
  3、地点: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102室(培训教室)
  4、有关要求: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附件:2013年嘉善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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