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增招工作的意见
2012年06月29日
嘉善人事局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浙江省“特色示范性高中”创建对教师配备以及嘉善县职业教育发展的师资配置要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2年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增招工作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参与招聘的高中段学校。嘉善高级中学、嘉善第二高级中学、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共3所。 (二)招聘人数。2012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增招人数合计17名(各校招聘学科分布以及人数见附件1、2)。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详见相应学校网站的招聘简章)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下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中 1.列入“211工程”及以上全国重点高校2010~201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作要求; 2.全日制2010~2012届师范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作要求; 3.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奖学金按年度为单位的: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二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获得者,校级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的:二次一等奖学金或四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获得者,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生源)。 (二)职业类学校 专业条件、学历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2。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录用的方式确定聘用意向。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2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 1.2012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2.2012年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信息 3.2012年嘉善县公开招聘高中段教师登记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善教人(2012)80号关于2012年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增招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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