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嘉善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增招工作的意见
2012年06月29日
嘉善人事局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教育现代化县和教育均衡县创建的师资配备要求与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置现状,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增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2年度增加招聘小学教师13名(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的条件、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学科除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嘉善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体育学科除外); 4.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对已通过国考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度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体育学科的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其余均须在应聘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下同); 5.体育学科此次为特长招聘 (1)项目技能要求:取得省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个人取得全国计划性赛事前八名或者省运会冠军(或参与的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要求:不限; (4)招聘学校所需的体育专长科目见附表。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双向选择、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2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当年度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4.考虑到各种原因,具体招聘学科和数量以报名现场张榜公布的数据为准。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 1.嘉善县2012年度拟增招学科分布一览表 2.嘉善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善教人(2012)81号关于2012年嘉善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增招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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