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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公告
2012年07月09日 嘉善县公安局
根据工作需要,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特勤队员。
一、招聘人数
男性4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刻苦,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2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眼裸视力4.8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嘉善本地籍户口;
(五)退伍军人、有大中型车辆驾驶技能的,或游泳、散打、拳击、武术等体育单项技能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持相应等级证书的,上述第三、第四项中有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退伍军人、现在嘉善县公安机关从事保安(协辅警)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二)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综合室(地址:嘉善县开发区东升路18号)。
(三)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两张等资料。
四、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引体向上、100米跑、1500米跑,三项测试成绩均达到70分为合格,三项体能测试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评分表见附件。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特警标准,检查费由本人自负。
4、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予以录用。
五、其他事项
招聘的特勤队员与嘉善县社区保安大队依法签订劳工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联系人:郁先生  电话:0573-84187708

嘉善县公安局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