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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的意见
2012年06月29日 嘉善人事局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了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的教育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2011年县人民政府《嘉善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其中男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幼儿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或嘉善生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男性限2010-2012年幼儿师范毕业生以及2010-2012年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学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招聘分四组按岗位进行(“岗位1”指2010~201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幼儿师范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岗位2”指男教师,“岗位3”指除“岗位1”、“岗位2”外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2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公示结束后,如遇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3.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84125280、84027236.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善教人(2012)82号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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