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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新居民事务局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2009年06月04日 嘉善县新居民事务局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善县新居民事务局是县政府直属单位,主要从事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纯公益类事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含2009年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中文类专业和法律类专业。
    3、年龄、性别及身体状况: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心强。
    5、本县同类别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不开考。
    2、笔试。采用综合卷,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试一般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最少不低于1:2。
    3、面试。笔试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岗位不予开考。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的作自动淘汰。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4、联系电话:84023378。
    5、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09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交二寸近期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将于报名结束二天后在嘉善人事人才网(网址:www.jsrcsc.com)上公布,请注意关注。
    报名表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本招聘简章由县新居民事务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新居民事务局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