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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2011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1年07月30日
    各位毕业生:
    为便于您了解我县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县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时间
    (一)已落实接收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并报县人事局鉴证的毕业生,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办公室)在收到人事档案并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报到手续。
    (二)参加县属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并录用的毕业生,以招考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届时,请直接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咨询电话:0573-84228238.
    二、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一)、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已落实用人单位
    1、招聘进企业单位的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单位接收函)和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合同(一式二份,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请办理报到的毕业生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可及时送我办公室存档。
    2、由于某种原因,与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须原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解除就业协议书面证明(参考文本可从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现已在嘉善落实新工作单位的按上述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落实县外单位的,请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3、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户口迁入按照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第四十三、四十五、四十七条规定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户籍需挂靠我办公室集体户的引进毕业生(原籍不在嘉善),务必提供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办理单位人事代理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二)、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嘉善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直接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托管,免收档案保管费用(自毕业时起最长二年);需推荐工作的,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到我办公室服务窗口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2、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12月31日前仍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户口迁入按照省公安厅浙公通字(2008)82号《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条规定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
    1、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工作单位所在支部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支部。
    2、本人愿意转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流动党支部,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人事关系委托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二是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机构,三是户口挂靠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的。
    四、毕业生来服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前请在嘉善人事人才网“档案查询”栏中查询2011年到档情况,档案已到我办公室且材料齐全的,请按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程序到我服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五、未尽事宜请向我办公室服务窗口咨询
    电话:0573-84026222。
    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