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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申请
2011年06月10日 浙江海外人才网

 一、下列非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来浙江省工作可申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
    1、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
    二、申领《工作证》应当提供下列书面材料(提交复印件,验看原件):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县以上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须对申请表内容进行核实,在意见栏中填注“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2、本人所持中国护照(护照首页及与留学或进修相关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页)、国外永久居留证明;
    3、对于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交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出国进修人员,提交出国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取得一定成绩的相关证明文件;
    4、用人单位证明(应包括的内容为:留学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留学时间、留学国别、留学所在学校(科研机构、公司等)、取得何种学历学位,对于进修人员,是否取得一定成绩);博士后、进修或访问学者需提交相关成果,如期刊发表的论文等;在企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自行创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三、有关说明
    1、留学人员申领《工作证》,由用人单位向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属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颁发。
    2、《申请表》从附件中下载,可按表式用A4纸打印,也可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留学人员在提交复印材料时,要求县以上人事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具意见,加盖公章。
    4、报送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须实事求是,否则不予受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网站:浙江海外人才网(www.zjhwrc.com
   
    附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3:申办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材料要求
    附件4: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附件5: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附件6: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副卡)
    附件7: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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