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大学生“村官”享受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2009年11月24日
嘉善县人事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09]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资格审查,现对2007年12月3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132名高校毕业生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24日,共五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地址:县府大楼526室;受理电话:84228120。 附件:嘉善县大学生“村官”享受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事局 2009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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