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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2009年07月17日 嘉善县教育局
    为了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的教育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2003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2名。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杜鹃幼儿园5名,实验幼儿园2名,魏塘镇第三幼儿园3名,魏塘镇第四幼儿园2名,玉兰幼儿园3名,西塘镇中心幼儿园3名,姚庄镇中心幼儿园2名,惠民镇中心幼儿园1名,丁栅镇中心幼儿园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幼儿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含2009年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小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
    7、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9、2009年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大学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一次或二等奖学金二次以上的,户籍可以放宽到本省。
    三、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双向选择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28日-2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嘉善县魏塘镇陵园路33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
    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确认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2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
    (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种形式。按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公共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为说课和术科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术科能力主要测试教师的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能力。
    6、体检、考察
    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双向选择
    体检、考察合格者和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各聘用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全面考评。本次考评以取得的综合成绩占50%,学校考评成绩占50%计算考评总分,学校根据考评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意向。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8、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3、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027236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