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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的通知
2008年12月01日 人事网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富强和谐新嘉善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企业生产一线作出贡献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人选应技能拔尖,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职业技能在全县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近两年来获得市级操作比赛前五名及以上;
    2、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和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刻苦钻研技术,创造或运用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生产效率;
    4、近两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二、评选程序
    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层推荐的程序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
    1、宣传发动。各镇、县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开展“十佳”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把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
    2、推荐申报:各镇、县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推荐。对符合条件者,填写《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附推荐人的优秀事迹材料(一式十份、2000字以内)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类相关荣誉证书、奖状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联系电话:84124879)。
    3、专家评审:在推荐基础上,由县劳动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4、审定表彰:建议名单提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公示通过后,授予“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三、推荐名额
    各镇推荐名额不少于3名,县经济开发区不少于5名,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进行推荐。
    四、评选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命名表彰“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是我县首次对技术工人的表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及选拔程序,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单位进行推荐。
    2、材料真实,客观准确。各单位参评上报人选的材料、表格要认真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客观公正,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夸大事实,对骗取荣誉的取消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其目的就是在全县树立学习标兵,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推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加强领导,严审细核,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嘉善县“十佳”高技能人才评选审批表
    表样可在嘉善党建网、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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